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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提供了包含下述内容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原则和指南:———合格评定对象需满足的规定要求;———证实合格评定对象是否满足规定要求时可能采用的合格评定制度的规定要求。本标准供下列使用者使用:不使用ISO/IEC导则的标准制定者、行业协会和联盟、采购方、监管机构、消费者和非政府团体、认可机构、合格评定机构、合格评定方案的拥有者和其他相关方,如保险业组织。
前言 Ⅲ 引言 Ⅳ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原则 2 4.1 总则 2 4.2 原则1:合格评定对象的规定要求与合格评定活动的规定要求分离的原则 2 4.3 原则2:对合格评定活动的各方保持中立的原则 2 4.4 原则3:合格评定功能法原则 3 4.5 原则4:合格评定结果的可比性原则 3 4.6 原则5:合格评定的良好实践原则 3 5 规定合格评定对象要求的规范性文件的编写指南 3 5.1 总则 3 5.2 规定要求的起草 3 5.3 取样 4 5.4 检测方法 5 6 规定合格评定制度要求的规范性文件的编写指南 5 6.1 总则 5 6.2 识别合格评定制度的需求 6 6.3 风险评估 6 6.4 合格评定制度的设计 6 6.5 合格评定制度的规定要求 6 6.6 认可、同行评审和其他形式的承认 6 6.7 合格评定结果的相互承认 7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合格评定工具箱 8 附录B(资料性附录) 合格评定活动一览表 11 参考文献 12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7000—2006 合格评定 词汇和通用原则(ISO/IEC17000:2004,I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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